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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数据安全产业是为保障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合法利用、有序流动状态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新兴业态,既要满足数据处理者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的需要,也要满足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需要,为下一步数据安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思路指导。 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快速融入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的安全不仅包括网络本身的安全,而且包括数据、信息系统、智能系统、信息物理融合系统等多个方面的广义安全。数据安全是网络空间安全的基础,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已经引起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视,也是科研工作者更加需要关注的研究领域。 随着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等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发布,数据安全的制度建设更趋完善,有效降低了数据安全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失衡风险,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不断激励数据生产、促进数据流通、优化数据分配,提高全民数据安全意识,推动数据安全产业迎来全面的高速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基于海量多源异构的用户数据,包括好友关系等用户间交互,不法分子可实现跨网络间的关联分析,以较低门槛产生以假乱真的文本内容,通过特定主题内容生成引导信息并向目标群体投送,以达到制造社会矛盾等非法目的。目前,一些网络平台在提供服务的同时,通过强制访问各种用户信息,存在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存储、共享网络数据等问题,甚至将数据主体的权益“让渡”给非授权机构,从而威胁网络数据处理的安全性,导致严重的网络安全隐患。私人信息泄露进而威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等数据安全事件的发生更加频繁,带动了全球范围内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重视程度的快速提升。消费者对个人敏感信息等数据的保护需求越发强烈,相关数据安全产业可以借此机会主动开发定制化的个人数据安全防护产品等,充分保护个人、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数据权益。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有利于增强消费者对个人数据开发利用的意愿。数据安全企业也应着重优化发展数据识别、数据脱敏等数据加工技术,从而更好满足对海量消费者个人数据的开发利用需求。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不断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数据安全法中对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提出了保障数据安全的义务,即拥有数据或处理数据的企业需要对其收集产生的数据和数据安全负责,这使得数据安全服务相关需求迅速上升。数据安全企业要勇于开辟新领域、制胜新赛道,需要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要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经济条件下, 融合式发展打造传统产业转型的新动力、新引擎、新场景,催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与数据处理者强化交流合作,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同时深度分析工业、电信、交通、金融、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等领域数据处理者的合规与保护需求,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特色需求的精细化、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积极开发适用性产品或解决方案。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近年来,数据资产正逐渐演变成国家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资产,关键数据资产的泄露甚至可能造成重大国家安全事故,数据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加强数据安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强化数据安全监管,构建数据安全管理体系。通过顶层设计,制定实施细则,划分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明确责任归属,实施分级管理和等级保护等管理办法,并结合技术手段,实现基于数据托管与国家监管有机结合的数据安全计算范式。此外,保障公共数据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同样重要。要确保以政务数据为代表的公共数据能够在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的前提下,实现安全、高效的开发利用,让数据更好地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